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2-09-21 17:36 点击:
文章来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石嘴山晶体新能源 220kV 外部供电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境内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沙湖750kV变电站多晶硅 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沙湖 750kV 变电站内扩建 2 回 220kV 出线间隔。 二、靖安220kV变电站工业硅 220kV 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靖安 220kV 变电站内扩建 2 回 220kV 出线间隔。 三、沙湖~多晶硅22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始于沙湖750kV变电站,终止于宁夏晶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围墙外终端塔,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长2×62km,新建铁塔190基。 四、靖安~工业硅22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始于靖安220kV变电站,终止于宁夏晶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建宁夏义正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围墙外终端塔,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长2×10km(1回挂线预留),新建铁塔33基。 | (一)电磁环境:线路路径设计阶段听取当地主管部门的意见,优化设计,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采取抬高线路高度,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线路沿线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 2014)控制限制。 (二)声环境: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和设备。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采取抬高线路高度,确保线路沿线及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管理,控制施工范围,文明施工。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人员租用附近的民房居住,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设施处理。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栏,采取定时洒水,土石方和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用防尘网苫盖等降尘措施。变电站间隔扩建和线路均使用商品混凝土,塔基施工设置了泥浆池、沉淀池,废水不外排。施工作业应对表土进行剥离,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恢复原有土地用途,对塔基占用的耕地和林地等给予生态补偿,经过林地区域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最大程度的减少对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2 | 红寺堡区大河 330kV 送出工程 |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 | 吴忠市红寺堡区旭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皓东(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全长约33.6km线路,线路起点为红寺堡区大河 330 千伏升压站,终点为妙岭 750 千伏变电站。除妙岭变电站出线0.75km采用双回路架设(单侧挂线),其余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 98 基 | (一)电磁环境:线路路径选择听取沿线相关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送电线路通过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控制架空线路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机械经常检查和维修等方式,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合理选择导线截面、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方式,确保线路周围噪声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人员租用附近的民房居住,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设施处理。严格控制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按设计的塔基基础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施工时首先应单独保存开挖处的表层土,并按照土层顺序回填,少量余土堆置于塔基底部作为防沉土。施工完成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并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最大限度减轻施工占地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