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3-04-11 11:20 点击:
文章来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宁夏青山75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 | 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报告书 | 江苏朗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期新上容量为1×2100MVA的 1号主变压器,三相分体式布置,电压等级750kV/ 330kV/66kV。330kV出线:扩建3个出线间隔。 无功补偿:1号主变低压侧装设1×120Mvar并联电容器、1×120Mvar并联电抗器。。 | (一)电磁环境:通过合理布置变电站内电气设施设备和导线来降低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确保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声环境:设置施工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保养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通过采用低噪声主变设备且设置了防火防噪墙、实体围墙,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本期扩建在原有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征用地。本工程不新建施工生产生活区,利用正在施工的前期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作为本工程的施工营地、施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等。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播撒草籽,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