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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11月20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苟旭光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5-11-20 11:19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21-202511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0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菲特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生产、使用和销售X射线球管项目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宁夏菲特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报告表

长润安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建设单位生产X射线球管用于工业X射线探伤,X射线球管型号分别为GF202-10G3GF202-25GZ3GF202-25GT2,最大电压为112kV,最大管电流为2mAX射线球管生产过程中需进行排气和测试,会产生X射线,建设单位在排气间设置2台排气铅箱,老测间设置2间测试铅房,用于屏蔽X射线。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2017年)规定,项目建设内容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为X射线球管在排气和测试环节通电曝光时发出X射线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划分工作场所的控制区、监督区,设置铅箱、铅房、警示标识、警示灯,配备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等设施杜绝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误照射;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储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