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6-04-16 18:3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 0951-5160920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宁夏彭阳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 |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彭阳县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报告书 | 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六盘山扩建电厂~六盘山变电站开断接入彭阳电厂75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2×3.0km+(1×48.9+1×50.2)km ,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共建杆塔238基。 (二)六盘山750千伏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本期仅将原六盘山扩1间隔750kV出线避雷器更换为母线型避雷器,共更换3只避雷器,不涉及新增设备。 | (一)电磁环境: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工程沿线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及其敏感目标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灌注桩塔基现场设置泥浆池、沉淀池,泥浆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河道,采用一档跨越方式,严禁废弃物进入水体。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拆除的塔基基础、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负责运至石庄村英子咀垃圾处理场处置,并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 (五)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采取避让措施、减缓措施、恢复措施。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路径,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线路经过天然牧草地、林地等区域施工进行表土剥离;在耕地区域施工时,线路选线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应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线路塔基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铺设;农田滴管区域铺设钢板隔离;禁止施工人员乱捕滥猎,保护野生动物;在杆塔装设驱鸟装置防鸟刺,防止鸟类在杆塔上筑巢、停留,减少对鸟类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天然牧草地撒播当地优势草籽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果园、林地等进行补植;耕地区域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耕。 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前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现场张贴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标语和具体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禁止施工固废及施工废水排入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期采取对施工作业区域、施工道路适时洒水、对塔基开挖的土方及时苫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线路穿越丘陵山区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基础,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开展生态监测,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作业现场、植被恢复。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