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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4月22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苟旭光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6-04-22 18:45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22-20264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01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 0951-5160920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宁夏吴忠杨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境内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报告书

宁夏致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杨河110千伏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主变压器2×63MVA,110千伏出线2回,35千伏出线6回,10千伏出线16回,10千伏并联电容器2×(2×5)Mvar。

(二)丁塘~杨河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1×16.3km,除丁塘330kV变电站、杨河110kV变电站进线档出线采用双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54基。

(三)石峡~杨河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1×22km,除石峡330kV变电站、杨河110kV变电站进线档出线采用双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70基。

(四)330千伏抬高改造工程:330千伏妙安Ⅰ线抬高改造工程、330千伏黄妙岭Ⅰ线抬高改造工程、330千伏妙启Ⅰ线抬高改造工程

(五)110千伏严六线抬高改造工程。


(一)电磁环境: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施设备,采用户外HGIS配电装置,减少相互之间的电磁干扰,降低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影响;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沿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避让了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沿线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采取必要的围挡隔声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变电站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增加防火防噪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沿线及其敏感目标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产生。变电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灌注桩塔基现场设置泥浆池、沉淀池,泥浆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河道,采用一档跨越方式,严禁向河道排放、倾倒垃圾。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运点。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人员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可分类收集至施工现场垃圾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塔基基础拆除、施工营地拆除等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负责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

(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减少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面积,对临时堆土采取拦挡、防护等措施。站区采取硬化、碎石覆盖,站外修建排水沟及护坡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减少对变电站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线路经过天然牧草地、林地等区域施工进行表土剥离;在耕地区域施工时,线路选线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应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线路塔基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铺设;农田滴管区域铺设钢板隔离;禁止施工人员乱捕滥猎,保护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