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5-20 00:00 点击:
文章来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30日我厅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醋酸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 宁环审发[2014]6号 | 2014-4-22 |
2 | 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 宁环审发[2014]7号 | 2014-4-22 |
3 | 石嘴山市大武口第三中水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 宁环审发[2014]8号 | 2014-4-25 |
4 | 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道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 宁环审发[2014]9号 | 2014-4-25 |
5 | 银川东线(姚伏~望洪)公路(贺兰段)工程 | 宁环审发[2014]10号 | 2014-4-29 |
6 | 同城化平罗至石嘴山(银川公路)工程 | 宁环审发[2014]11号 | 2014-4-29 |
7 | 宁夏灵武白芨滩防沙林场圆疙瘩湖沙漠湿地保护及生态恢复建设项目 | 宁环审发[2014]12号 | 2014-4-25 |
8 | 宁夏太阳山风电场宁夏电投四期50MW工程 | 宁环表[2014]16号 | 2014-4-9 |
9 | 宁夏太阳山风电场宁夏电投三期50MW工程 | 宁环表[2014]17号 | 201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