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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12月12日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12-13 09:45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2月2日、9日我厅对6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1-5160759

传真:0951-516075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一、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意见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类型

1

宁夏苏步330kV输变电工程审批意见

宁核环[2016]29号

2016年12月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2

2016年中国联通宁夏LTE网络FDD-LTE无线网络新建工程审批意见

宁核环[2016]30号

2016年12月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分公司4G三期增补基站项目、4G三期剩余基站项目、4G四期基站项目、4G四期扩容基站项目审批意见

宁核环[2016]31号

2016年12月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4

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刺沟330kV牵引站接入工程审批意见

宁核环[2016]32号

2016年12月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5

宁夏电信LTE网络建设四期工程审批意见

宁核环[2016]33号

2016年12月9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6

宁夏吴忠-中卫城际铁路中卫南330kV牵引站接入工程审批意见

宁环核审发[2016]5号

2016年12月9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