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12-18 10:21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11日、14日我厅对3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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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大唐平罗高仁5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0]21号 (见附件) | 2020年12月1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0]22号 (见附件) | 2020年12月1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 关于宁夏清水河33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宁环核审发[2020]4号 (见附件) | 2020年12月14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