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1-02-24 13:5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19日我厅对3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鲁家窑(沙泉)330kV变电站3#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1]6号 (见附件) | 2021年2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关于宁夏青龙山33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1]7号 (见附件) | 2021年2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 关于宁夏沙坡头~穆和33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宁环核审发 [2021]1号 (见附件) | 2021年2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