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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生态环境厅2021年4月12日作出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1-04-15 14:53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12日我厅对3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类型

1

关于北京国电中兴灵武韩家沟100兆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宁核环[2021]9号

(见附件)

2021年4月1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关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宁核环[2021]10号

(见附件)

2021年4月1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3

关于宁夏青山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配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宁环核审发 [2021]2号

(见附件

2021年4月12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下载:

灵武市国电中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四—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000014210326005)宁核环〔2021〕9号.pdf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四-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000014210326005)宁核环〔2021〕10号.pdf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四-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000014210318001)宁环核审发〔20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