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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5月24日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1-05-24 15:14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24日我厅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类型

1

关于宁夏宁东马斯特鸦儿沟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宁核环[2021]12号

(见附件)

2021年5月24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关于宁夏宁东江汉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宁核环[2021]13号

(见附件)

2021年5月24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下载: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供电公司--(四-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000014210426005)宁核环〔2021〕13号.pdf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供电公司--(四-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0000142104260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