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3-04-20 14:45 点击:
文章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9日我厅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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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无损检测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3]3号 (见附件) | 2023年4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