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6-04-29 18:0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8日我厅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6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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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宁夏石峡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宁环核审发 〔2026〕6号 | 2026年4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2 | 关于宁夏吴忠杨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宁环核审发 〔2026〕7号 | 2026年4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附件: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000014260326003).pdf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000014260401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