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3-19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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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4年3月19日我厅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9日-4月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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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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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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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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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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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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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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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第三中水厂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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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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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石嘴山市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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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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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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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道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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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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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石嘴山市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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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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