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5-20 00:00 点击:
文章来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4年5月20日我厅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20日-6月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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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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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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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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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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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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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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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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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河源段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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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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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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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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