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5-06-05 16:38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5年6月5日我厅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全本链接 |
1 | 年处理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位于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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