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5-08-03 10:53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5年8月3日我厅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1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全本链接 |
1 | 国道110线(德林村)连接石银高速公路(军马场)段公路 | 银川市西夏区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15年8月3日 | (报批 最终稿)--国道110线(德林村)至石银高速(军马场)段公路.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