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5-08-21 14:34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5年8月21日我厅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全本链接 |
1 | 综合利用钢铁高炉瓦斯灰生产4万吨/年氧化锌项目 | 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 | 宁夏灵武市永宏工贸有限公司 |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8月21日 | 综合利用钢铁厂高炉瓦斯灰生产4万吨年氧化锌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