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11-24 16:01 点击:
2016年11月24日我厅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9传真: 0951-5160758
电子信箱:nxfsz@163.com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及核医学科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 核与辐射安全局 | 11月24日 |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3】114号)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