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12-05 09:27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19年12月5日我厅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灵武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项目 | 宁夏灵武市中心路西侧 | 灵武市人民医院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5日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