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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3月1日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1-03-02 08:58 点击:


202131日我厅受理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31日-20213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1

传真:0951-5160755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工业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BA项目分检所射线装置)

石嘴山市

大武口区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3月1日

2

医用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DSA)

吴忠市同心县

同心县人民医院

宁夏博尔特医疗测试研究院有限公司

3月1日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3】114号)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