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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1月13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作者:万一杰 文章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1-13 08:38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2年1月13日我厅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全本链接

公众参与

1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

固原市原州区,中卫市海原县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国道344头营至李旺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