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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3月10日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作者:常鸿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10 10:10 点击:


2023年3月10日我厅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1

传真:0951-5160755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3月10日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3〕114号)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宁夏人民医院新增DSA项目环评报告(送审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