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5 16: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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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我厅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1
传真:0951-5160755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海原县人民医院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DSA)项目 | 中卫市海原县 | 海原县人民医院 | 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月15日 |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3〕114号)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