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4 18:22 点击:
文章来源:2023年8月14日我厅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1
传真:0951-5160755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增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 | 银川市兴庆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宁夏博尔特医疗测试研究院有限公司 | 8月14日 |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3】114号)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下载: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增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