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4-01-25 17:41 点击:
文章来源:2024年1月25日我厅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1
传真:0951-5160755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核医学设备建设项目 | 银川市金凤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月25日 |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3〕114号)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核医学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