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08-06 10:30 点击: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8月6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的公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做出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评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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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矿井及选煤厂 |
宁东煤田河东规划区马家滩矿区北部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生产规模4.0Mt/a,主要工程包括准备车间、主厂房、输送系统、煤泥水处理系统等,Ø22m原煤仓3个;单仓容量10000t/个,Ø22m末煤产品仓2个;Ø12m矸石仓1个;装车站Ø22m煤仓1个;8m×8m块煤汽车方仓7个。东接宁东铁路专用线,场内10条输煤栈桥(各生产及储存环节煤炭转运)、场外1条输煤栈桥(选煤厂至装车站)。工业场地西南侧约1.2km建设排矸场1座,占地11.0hm2,项目年产生废矿物油8t,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位于矿井机修间北侧,建筑面积约20m2。本项目环评报告中总投资为341888.18万元,项目在噪声、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的环保投资为821万元,占总投资的0.24%。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9000万元,项目在噪声、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的实际环保投资为927万元,占总投资的1.57%。 |
本项目高噪设备及场地(锅炉房鼓、引风机、通风机房、筛分破碎车间、主厂房、驱动机及空压站)均已采取建筑隔音+减振基础+ +隔音罩+消音器等隔声、吸声、消声措施。采用5t防爆铲车对矸石场边坡和场底修整;在工业场地设垃圾收集箱及运输车收集、运输生活垃圾;锅炉炉渣、脱硫渣作为作为筑路材料、制砖、水泥生产原料综合利用。项目年产生废矿物油8t,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位于矿井机修间北侧,建筑面积约2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规定建设,根据种类明确标识,建立台账,采用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综合渗透系数应≤10-10cm/s,定期交由宁夏兴汇废旧资源再生科贸有限公司进行利用 |
项目区马家滩镇、苦水村等地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共计50份,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公众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有100%的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持满意和基本满意态度,没有持不满意意见的,且截止目前,无居民对固废、噪声等环境问题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