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24 18:30 点击:
(2018-8)
2018年9月2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徐龙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和人大问询环保工作有关事项,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节点。现纪要如下:
会议决定,《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要开展“四个一”系列活动,即开展一次系列宣传、开展一次督察督办、印发一本法律读本、组织一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一是宣传工作由宣教中心牵头,通过在各市县招贴宣传标语,设立环保法律咨询服务点,组织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扩大大气条例法律宣传面,2018年9月26日前全面展开。二是督查督办工作由法规处牵头,由大气处、法宣处、执法局组成工作组赴各市县开展大气条例实施进行督察督办,2018年9月25日至28日完成。三是印发法律读本,由法宣处提供资料,宣教中心负责制作和发放,2018年9月25日前完成。四是执法人员考试,由法宣处统一命题印制试卷,执法局人员考试由执法局组织,各市县执法考试由当地环境保护局组织,结果统一报法宣处,2018年9月28日前完成。后评估工作完成后由法宣处形成环保系统总体评价报告报人大法工委,2018年10月10前完成。
人大专题问询环保工作准备由法宣处协调对接,办公室牵头组织起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人大的情侣汇报,3000—3500字左右,2018年11月5日前完成。大气处、水处、土处各提供10条人大专题问询相关工作问询线索,提交大气、水、土壤、固废专项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9月28日前完成。
会议强调,自治区人大按照全国人大工作安排,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和环保工作专题问询,是人大监督政府级政府本门工作的具体措施,厅党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在环保系统掀起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更加了解环保法律,把法律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参会人员: 徐龙 樊永学 尚静王波 谢向阳
王志刚 李继成 杨先梁 骆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