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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务会议纪要(2019-4)

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29 16:16 点击:

厅务会议纪要

(2019-4)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2019年4月22日,张柏森厅长主持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研究2019年度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资金项目事宜

会议听取了大气环境处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资金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大气环境处提出的建设机动车固定式尾气遥测装置5套,其中固原市2套,中卫市3套,预算资金7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批复资金。要求增强勤俭节约意识,按照工作计划,尽快将资金拨付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调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研究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及资金分配事宜

会议指出,2019年,自治区财政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切块2.7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保障全区水环境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紧紧围绕全区农村污水治理目标,紧盯薄弱环节和财政较困难的地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把资金分配到污水处理率较低、改厕任务较重、脱贫攻坚压力大的市、县(区),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保障托底作用,确保完成2019年全区农村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土壤生态环境处提出的分配原则,陈建华副厅长牵头,土壤生态环境处负责,对分配建议进一步科学测算,尽快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三、研究定向实物保障公务用车采购事宜

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厅本级定向实物保障用车政府采购事宜,原则同意采购厅本级定向实物保障用车,经费自筹,采购车辆必须选择国产品牌,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办公室要根据采购要求,按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待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后,尽快予以采购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