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06 16:41 点击:
2021年11月30日,张柏森厅长主持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第11次厅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常态化防控疫情等应急保障经费事宜
会议指出,2021年10月以来,生态环境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抗稳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持全员硬核打硬仗,全面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管,积极下沉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连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战场,切实展现了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群众认可。在厅系统干部职工住宿留守和下沉社区一线过程中,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了大批必要的生活用品、防疫防护和防寒保暖等物资,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后勤服务支撑。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厅办公室提出应急保障经费的建议,从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以前年度结转应急经费中安排资金60万元拨付机关服务中心,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物资费用,同时保障好后期突发疫情等各类突发情况的后勤应急服务工作。
二、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1年本)(送审稿)》《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指出,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是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做好污染物源头防控的有力举措,对于有效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明确审批权责,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立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可以有效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作用,保证环评审查、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决策水平。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1年本)(送审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送审稿)》。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牵头,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土壤生态环境处等处室各负其责,按照“统一建立、分类管理”的原则,尽快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三、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领域交叉执法检查制度(试行)(送审稿)》等有关制度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建设,旨在形成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进一步统筹调配全区生态环境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和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为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领域交叉执法检查制度(试行)(送审稿)》《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制度(试行)(送审稿)》《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试行)(送审稿)》《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送审稿)》,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根据审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出 席:张柏森 强小媛 平学智 杨金海 陈建华 沈 忠
李 彬 刘粟民 杜 鹏 尚 静 陈 宏
请 假:李雪芳 杨金生
列 席:王平选 王 波 王兴文 崔玉兵 樊永学 洪兆飞
刘俊江 王建玉 杜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