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3 17:05 点击:
2023年10月24日,平学智厅长主持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第8次厅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专题学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会议认为,排污许可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凸显了这项制度的极端重要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在总结近年来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将这项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有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也是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举措,并通过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标志着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
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指导引导业务工作,全面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一要提高对排污许可工作认识。通过开展排污许可培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园区等方式,不断提高排污单位思想认识,切实压实排污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二要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建立完善问题移送、整改、复核工作机制,做好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三要强化排污执法监管。持续推行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测和执法监管联动,将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研究《生态文明建设领域“1+4”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台账(送审稿)》
会议指出,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要求,制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1+4”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台账》,不仅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领域“1+4”系列文件落地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厘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思路、谋划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蓝图的一项关键举措,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生态文明建设领域“1+4”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台账》,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综合处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厅办公室文件印发,并纳入本年度厅系统效能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同时,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执行落实。一是要对照台账内容,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台账推进措施经得起推敲、成效经得起检验。二是要在具体任务推进上,再细措施、再扣细节,确保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落地性。三是针对配合其他厅局单位开展的工作任务,及时做好协调对接。
三、审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送审稿)》,研究自治区效能目标考核推进工作
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在做好厅自身内部考核的同时,也要做好自治区对生态环境厅的考核工作,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确保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考核工作,配合综合处落实完善全年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资料,为年度考核提供真实、完整的依据。二是确保有效对接,强化查漏补缺。紧盯时间节点,对照各项绩效考核指标,逐条逐项摸排整理,排查失分点,及时与自治区相关考核单位对接,搞清楚评价规则和评价方式,针对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着力提升考核成效。三是梳理工作亮点,强化考核准备。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认识年终考核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全面梳理工作亮点成效,做好考核准备。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送审稿)》,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印发实施。
四、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法规与标准处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送审稿)》,法规与标准处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专题报告提请审议,待政府确认后按程序报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及自治区党委深改委审定。
五、审议《宁夏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水生态环境处关于《宁夏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宁夏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送审稿)》,水生态环境处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厅文件印发。
六、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师资库管理规定(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师资库管理规定(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师资库管理规定(送审稿)》,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厅办公室文件印发。
七、审议《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法规与标准处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送审稿)》,法规与标准处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厅文件印发。
出 席:平学智 陈建华 沈 忠 尚 静 李雪芳
刘粟民 杜 鹏 邹长新
请 假:李 彬 陈 宏 王兴文
列 席:王平选 王 波 徐 彬 张海军 洪兆飞
崔玉兵 樊永学 张宝明 刘 军 张 平
张桂荣 任培军 王彤贤 严 鹏 谢永春
刘俊江 梁加柱 丁文奎 张卫红 叶自彩
王志刚 牛进频 马维功 杜荣伟 于 梦
周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