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06 14:48 点击:
2024年12月13日,平学智厅长主持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10次厅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自治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送审稿)》
会议指出,在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管理下整合设立自治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高环境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的重要抓手。及时制定并不断完善指挥部工作规则,不仅能够有效压紧压实有关部门和地方工作责任,也对完善全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关于《自治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送审稿)》制定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自治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送审稿)》,由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负责,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文请示后,以自治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文件印发实施。
二、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4年本)(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4年本)(送审稿)》制定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4年本)(送审稿)》,由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负责,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文请示后,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印发实施,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
三、审议《2024年度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评级结果(送审稿)》
会议强调,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评级,是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树牢结果导向,将绩效评级结果将作为重污染天气或特殊时期实施差异化管控的重要依据,鼓励环保绩效好的企业多生产、让环保绩效差的企业多限产,从根源着手防范、杜绝“一刀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会议听取了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评级结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2024年度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评级结果(送审稿)》,由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按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程序,在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向社会公开。
四、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法规与标准处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送审稿)》制定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送审稿)》,由法规与标准处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国资委等8个厅局联合印发实施。
会前学法:专题学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新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与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的“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要求相一致,与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相衔接,与“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改革要求相适应,增加了排污登记管理、制度衔接、质量核查、重新申请、调整、主体责任、执行报告检查、信息公开等规定,有效指导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执行以及监督管理等行为,全面指导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
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掌握精神实质、把握政策导向,做到重点内容和制度要求“一口清”,努力提高排污许可管理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要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强化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打好“组合拳”,不断提高排污许可管理整体效能;要加强排污许可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证后管理等相关要求,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和证后监管质效提升。
出 席:平学智 杜 鹏 刘福龙 曹玉明 樊永学 陈 宏
王兴文 刘俊江 张海军
请 假:尚 静 李 彬
列 席:杨祖海 王平选 牛进频 王 波 徐 彬 洪兆飞
崔玉兵 杜荣伟 丁小龙 陈 曦 张 平 张桂荣
任培军 马维功 张宝明 吴 迪 崔 旭 王 华
丁文奎 张卫红 陆宇宁 王志刚 潘荣生 李俊鹏
摆 晶 邓 琨 周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