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9-18 17:25 点击:
宁环函〔2019〕444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
二次会议第011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切实落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立区战略、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两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成为全国第一批划定并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的省(区)之一。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制定了《宁夏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指南(试行)》和《宁夏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施方案》。率先开展了《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工作,成为全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地方性法规,力争做到生态保护红线划得清楚、落的准确、管理权威。
一、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
积极着手《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以自治区现存生态环境问题和各类生态保护地保护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围绕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格局、类型、功能及特征,依法采取差别化的管理措施,按照“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的思路,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条例》历经一年的筹备起草和修改完善,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着手开展“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
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是党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立足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矛盾较为突出的区情,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部署,针对宁夏区域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安全水平两大任务,按照生态保护红线优布局、区域环境总量调结构、生态环境准入促转型的总体思路,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确定环境质量底线,划定资源利用上线,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空间、总量和准入的环境管控策略,建立宁夏全区精细化的“三线一单”管控体系,统筹全区开展“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供支撑,提高生态环境参与综合决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目前,正在积极筹划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拟综合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集成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央地联动、协同监管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系统,实现人类干扰活动和自然生态系统现状与变化的快速监测和评估,基本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人类活动和生态破坏行为立体管控、自然生态系统状况监测评估及日常监管能力,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0951)5160959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