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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函〔2019〕547号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32号提案答复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12-11 14:43 点击:

A类

宁环函〔2019〕547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曹智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8月底,全区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1件,实施行政处罚3686.1万元,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24件,限产停产案件35件,移送拘留8件,充分发挥了震慑作用,为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执法保障。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制度,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对各个行业领域、各种规模类型企业的执法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全区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污染源2886家(次),其中一般排污单位1715家(次),重点排污单位719家(次),特殊监管对象104家(次),其他执法事项监管348家(次),随机抽查信息公开2652个,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193个。

二、利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违法问题。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投入力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做到精准执法。一是强化在线监测数据应用。监督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每月对全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行为查处到位。二是开展无人机执法检查。先后开展无人机航拍5次,对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夜查巡查、高空侦查,有效解决了企业夜间偷排超排以发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精准打击能力。三是开展夜间突击检查。组织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3家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三、强化信访转办件调查处理。畅通并发挥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的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尤其是对领导批示、媒体焦距信访转办件进行专项督办。一是依法及时处罚。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现场抽查重点企业5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4家,移交属地环境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二是强化限期整改。对19家重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污泥处置、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项目验收把关不严、日常管理档案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属地环保部门限期整改。三是监督立行立改。对银川市周边2家生物发酵制药企业异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加快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切实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四、加快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发挥《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2018年)》指挥棒作用,在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节水改造等领域提出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的重点和方向,引导企业加强节能环保方面技术改造。二是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加大财政支持,设立2亿元综合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2018年对26个环保节能项目贴息6533万元,组织认定了2个自治区级绿色园区、11家绿色工厂。向国家工信部推荐了2个国家级绿色园区、16家绿色工厂,认定了4家国家级绿色工厂、3种绿色产品。三是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组织申报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向国家工信部推荐项目70个,其中节能环保、绿色制造项目16个。把节能环保项目列入自治区重点,2019年列入自治区“三个100”重点工业项目中的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排的工业项目46个,占“三个100”重点项目的15.3%。

五、强化整治“散乱污”企业。一是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通知》(宁环函﹝2019﹞202号),对全区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2019年整治清单。二是下发《自治区工信厅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工信节能发﹝2019﹞126号),对各市建立整治清单的工业企业,进行分类治理,对一些无组织排放的企业列入散乱污进行综合整治。三是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三大攻坚行动,对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整治。四是将石嘴山市确定为散乱污整治区域,聚合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集中整治,自治区从节能减排资金中切块5000万元,专项用于石嘴山市工业园区以及崇岗、长胜煤炭重点集中区域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五是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下发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督导工作的通知》(宁工信函﹝2019﹞138),开展全区“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督导工作。

六、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是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2018-2019年,自治区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161万元,支持9家工业企业实施了节能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提升能耗和资源利用水平,组织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宁工业园区通过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获得国家财政资金11584万元,对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的企业进行补助通过节能、循环化改造项目实施,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的道路。二是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48号),2018年年底前,将全区现有33个开发区整合为22个。指导各园区按照《自治区开发区产业名录及主导产业指导目录》,提出了本园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意见或办法。三是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将资源循环及梯级利用、“三废”集中处理站(场)等项目列入资金支持范围。将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开发区效能目标考核,对考核靠前园区进行奖励,对考核靠后的园区进行诫勉谈话。

七、积极推动企业环保信息收集和共享。自治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密切配合,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环保领域的处罚信息1634条,相关处罚信息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并在“信用中国”网、“信用中国”(宁夏)网向社会公示,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自治区政务系统的对接,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共享企业环保领域处罚信息,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0951)516087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