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7-24 17:16 点击:
文章来源: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2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财政厅:
现就胡秀德、殷学儒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固原市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推进固原市六盘山及周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厅以“绿盾”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监督固原市六盘山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连续三年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共排查全区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2646处,整改完成率99.47%,其中固原市六盘山重点区域125处,整改完成率100%,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方面取得良好的整改成效,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好生态环境生命线。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统筹做好固原市,尤其是六盘山生态保护区腹地的泾源县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工作。
(一)推动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固原市已纳入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项目共69个,申请中央、自治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6.81亿元,其中涉及泾源县项目17个,申请中央、自治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56亿元。同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固原市的彭阳县红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5843万元、隆德县工业区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项目,总投资1020万元2个项目纳入2020年全区重大项目清单,着力在项目储备、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切实促进固原市山水林田湖草领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
(二)强化资金安排。2018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先后向固原市安排下达中央、自治区污染防治资金3.12亿元,奖补资金1.25亿元,用于支持固原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工作。其中,对泾源县下达奖补资金2498万元,对泾河源镇人工湿地工程下达预算资金2500万元;泾源县泾河源镇水质净化一期工程下达中央污染防治资金1000万元;泾源县泾河源镇水质净化二期工程下达中央污染防治资金1500万元;宁夏固原(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水源工程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300万元;泾源县香水河水源地(西峡水库)项目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75万元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深化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推进工作思路,持续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推进固原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 “绿盾”专项行动,巩固治理成果,监督固原市六盘山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同时,结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主动配合自然资源厅、林草局推进固原市六盘山等宁夏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六盘山生态经济区建设及六盘山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等工作。
二是继续配合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加强固原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在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或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倾斜。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0951)5160977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