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1-06-22 11:24 点击: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41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现就胡文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汝箕沟矿区火区治理工程的提案,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坚定贺兰山生态环境整治的决心,高度重视汝箕沟矿区火区治理工作。在完成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整治基础上,坚持一体化保护修复的原则,于2019年研究制定和印发实施了《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方案》(宁党厅字〔2019〕27号),并就开展汝箕沟矿区火区治理工作做出明确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积极加强工作研究,谋划开展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协同推进汝箕沟矿区火区治理相关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0951>5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