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2-06-30 15:41 点击:
[A]
[主动公开]
宁环函〔2022〕480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17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马凯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区草畜平衡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指导引领市、县(区)开展畜禽养殖规模、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保障和满足自治区畜禽养殖健康和绿色发展的需要,综合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和区域环境质量。
二、强化技术指导。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区域性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原则,依法加强禁限养区管护,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
三、强化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制。严格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制,按照法律规章,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符合养殖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