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29 1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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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
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3〕542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李日龙委员提出的《关于银川运营及公务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推动新能源车法制保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推动全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法治建设,通过调研,研究制定有关新能源车辆使用推广的鼓励支持政策,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节能环保型以及新能源机动车在公共汽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环境卫生和邮政快递用车等领域的推广使用提供保障。经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二、推动绿色交通深入发展。近年来,我区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普及,特别是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方面,新能源汽车比例逐年提高。吴忠市区430辆公交车中328辆实施“油改气”,1046辆出租车全部完成“油改气”,新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辆30辆,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20台。固原市公交车456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68辆,占到58.8%。2022年4月,银川市西夏区、灵武市,石嘴山市等地通过协调国家电网,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银川市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着力打造绿电+动力电池+绿色交通的能源汽车产业链。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严控机动车污染排放,推动新能源车的应用推广工作。通过加快制定移动源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加快落实“油、路、车、企”统筹监管,助力绿色低碳交通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182096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