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环评处 发布时间:2025-05-27 16:50 点击:
[A]
[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5〕368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王佳晶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以外企业改造提升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强化规划环评引领,推动现代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已组织专家完成了全区22个工业园区规划技术审查。重点围绕产业定位、布局、结构、规模、实施时序等内容,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为现代化工产业重点项目提供支撑。2025年4月,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全区开发区扩区调位审查会,并督促各开发区按照最新规划,对园区规划环评进行修编。
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通过的《宁夏中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中宁工业园区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作为园区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并主要限制煤炭、医药(生物制药)、化工产业作为园区限制发展产业,在现有产业基础上,原则上不再发展限制类产业(化工产业作为园区本次规划限制产业,但鉴于园区发展实际,在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允许的范围内,提升保留现状电石产业、属于区域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硫酸产业及农资化肥产业)。
二、提供精准服务,促进项目落地见效
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指导各级生态环境审批部门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载明对接联系人、服务措施等,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审批服务到位。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在法定审批期限内尽量压缩审批时间,积极推动项目早日落地见效。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启动、加快编制环评文件;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指导建设单位在建成投产前完成网上备案;依法无需开展环评的,明确告知建设单位。
三、协同增效,助力化工园区认定复核
2023年分两批次对全区化工园区进行动态复核,对化工园区需要配备的生态环境领域尤其是环境风险领域软、硬件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及时提出各化工园区在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为建立健全全区化工园区环境监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监测和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和水平提出指导建议,有力的协助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了全区化工园区(集中区)的认定复核工作。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设立、扩区调位及退出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出台。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主动服务现代化工产业规划环评,统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优化调整产业规划,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依据结果进行调整或修订。二是加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的监管,积极推进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促进区域绿色发展,推动园区现代化工产业规模化提升,支撑入园项目简化环评。三是指导全区各级环评审批部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产业发展情况,切实推动现代化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中宁县天然气调峰、储运及LNG生产加工战略储备中心等民生能源保障项目全力做环保前期指导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应批尽批、加快审批,积极为项目及早落地建设创造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0951>516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