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6-06-19 17: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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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6〕335号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现就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候鸟救助工作和迁飞通道生态安全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区黄河及两岸湿地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和中亚-印度两条全球候鸟迁徙通道,多个自然保护区和湿地成为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保护候鸟栖息地、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是生态监管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大力推动生态破坏整改修复。截止2025年底,累计核查全区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线索点位4517处,核实并建立人类活动整改点位台账2659处,推动问题点位全部整改到位。涉及全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点位共计367处,整改完成率达100%,有效扼制了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根据最新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结果,国家级保护区优良率由94.81%提升至99.27%,青铜峡库区、沙湖、党家岔震湖(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达到了良好等级。
宁夏是生态环境部指导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试点监管的五个省区之一,聚焦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产资源开发、能源开发建设以及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生态破坏的人为活动,形成了遥感监控发现、统一实地核实、集中审核质检、上报会商研判、督促查处整改、联合执法检查、年度成效评估的工作机制。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我区累计收到生态环境部推送的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遥感监测图斑785处,核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图斑20处,整改完成18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年度评估结果显示,2021-2024年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处于中度好转状态。
科学有力的生态监管有效提升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维护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为候鸟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和安全的迁徙路径。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监管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健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生态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以高水平生态环境监管保障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王彤贤 联系电话:<0951>50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