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06-28 10:44 点击: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16年7月4日进行。为认真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二、复审地点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1203房间)。
详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填报的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见附件), 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如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徐彬 李娟 联系电话:0951-5160986
附件:2016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
格复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