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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樊永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08 11:05 点击:

宁环党发〔2019〕25号

关于樊永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樊永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组干〔2019〕152号),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樊永学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

张海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

张宝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杨发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

周少东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处长;

杨先梁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张宝明、周少东、杨先梁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9年3月27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