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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学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3-09-25 09:50 点击:


关于魏学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3〕51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91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魏学峰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龙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三级主任科员;

纳静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四级主任科员;

贾家辉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科员;

张超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办公室一级科员;

杨乐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电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科一级科员。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2023912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3921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