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5-01-15 14:00 点击:
关于王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5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1月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志刚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职务;
童晓庆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丁文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任喆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副处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玺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浩慜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梦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副主任职务;
沈伟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宣传教育科科长职务;
张婕任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污染源监控科科长职务;
免去樊韬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童晓庆、任喆、张玺、沈伟、张婕 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5年1月2日起计算;王志刚同志任职时间自 2025年1月14日起计算;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张浩慜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5年1月14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