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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殷倩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5-04-16 16:34 点击:


关于殷倩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40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45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殷倩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副处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职务;

许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副处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守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何静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李艳明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一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二级调研员;

谭红宾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三级调研员;

蔡世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三级调研员;

周秀红晋升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调研员;

侯飞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四级调研员;

张龙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二级主任科员;

纳静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四级主任科员;

贾家辉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科员;

免去乔华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许赛、何静华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5年4月5日起计算;其他人员任职时间从202545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414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