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5-01-26 15:00 点击:
关于对王荣等26名同志给予嘉奖的决定
宁环党发〔2025〕6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办法》(宁组通字〔2021〕95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决定,对王荣等26名同志给予嘉奖,并发放一次性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推动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生态环境厅系统广大公务员要以受嘉奖的同志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为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争取更大光荣。
附件:给予嘉奖人员名单(共26名)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
附件
给予嘉奖人员名单
(共26人)
一、生态环境厅机关(16名)
王 荣 纳 静 梁加柱 马博尧 贾家辉 张 瑾 丁小龙
许 赛 张 龙 惠晓舟 万 云 王 菡 苟旭光 闫庆茹
徐月萍 李 挺
二、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10名)
罗 陶 李 宁 蒋莉莉 杨 微 肖峰旭 刘 佳 赵 娜
段 悦 南学伟 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