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5-07-09 18:06 点击:
关于张桂荣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62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7月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桂荣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处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职务;
周翔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免去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主任职务;
陈曦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职务;
马维功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处长职务;
任培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职务;
马岚任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职务;
王耀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免去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佳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田林锋任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张宝明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一级调研员;
李淑娟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
李晓东晋升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马力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李彦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孙娜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崔玉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处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马岚、李佳明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5年7月1日起计算;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周翔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5年7月1日起计算。其他人员任职时间从2025年7月1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年7月9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