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6-03-13 10:00 点击:
关于魏小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6〕17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的请示》(宁环监测党〔2026〕4号)收悉,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3月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魏小芳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葛森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岳新斌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研究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与应急监测科副科长职务;
李霞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环境监测科副科长;
纪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与应急监测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研究科副科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魏小芳、李霞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6年3月2日起计算;其他人员任职时间从2026年3月2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