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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小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6-03-13 10:00 点击:


关于魏小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6〕17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的请示》(宁环监测党〔2026〕4号)收悉,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3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魏小芳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葛森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岳新斌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研究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与应急监测科副科长职务;

李霞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环境监测科副科长;

纪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与应急监测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研究科副科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魏小芳、李霞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632日起计算;其他人员任职时间从202632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6311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