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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效应凸显

作者:张守君 文章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2-08-10 15:45 点击: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兑现全区各市县(区)2022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2.18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2亿元,考核处罚资金用于生态补偿0.18亿元。2019年实施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以来,累计兑现纵向生态补偿资金10.1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8亿元(每年2亿元);处罚资金2.1亿元,部用于对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市县(区)的生态补偿。

政策效应来看,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实施4以来,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的激励效应一步凸显。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最新发布的区各市县(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看,入考核的19市县(区20162020EI值均呈正向变化其中14市县(区)EI变化趋势大于1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压实。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考核指标共8涉及全19市县(区)东基地20195市县共涉及5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2022年仅有2市县涉及2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市县区补资金分配趋于均衡。为进一步体现奖优罚差,让优者更优,让劣者变优的纵向生态补偿政策效果,2020处罚标准由奖补标准的1倍提高为5倍,2021开始执行2021,处罚资金1.57亿元2022年仅0.18亿元;2021年分配各市县(区)的奖补及生态补偿资金最0.33亿元,最低为0.05亿元,2022最高为0.13亿元,最0.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