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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动态(第三期)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7-05 10:54 点击:


宁夏回族自治区

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态

2019年第3期

(总第3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编印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内容提要

@石嘴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态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吴忠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采取环境监管措施 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检查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收集废机油案件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安全大检查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铁腕执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固原市执法与技术结合,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大练兵动态

石嘴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态

——治污治乱治脏200天攻坚

专题会议

619日下午,石嘴山市召开典农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现场推进会。石嘴山市三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各项目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石嘴山市委督查室、石嘴山市政府督查室、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石嘴山市住建局、农垦集团、前进农场分管领导参会。参会人员实地查看了六分沟综合整治项目、三二支沟大武口段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大地化工中水回用工程、三二支沟平罗段水环境治理人工湿地项目、典农河石嘴山段汪家庄生态湿地工程,传达学习了528日王文宇书记主持召开的关于典农河流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通报石嘴山市典农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进展情况,各县(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李光云副市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619日下午,李光云副市长主持召开石嘴山市第四水源地替代工程协调推进会,会议就星瀚集团反馈的工程进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并协调解决。

619日下午,李光云副市长主持召开石嘴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问题推进会。石嘴山市委督查室、石嘴山市政府督查室,石嘴山惠农区人民政府、石嘴山红果子镇政府分管领导,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石嘴山市住建局、石嘴山市运管局、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参会。会议通报了近期道路扬尘督查存在问题,对石嘴山市惠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下达预警,惠农区政府汇报了整改进展情况,李光云副市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61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处会同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在惠农区召开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座谈会,与申银特钢等3家钢铁行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

(石嘴山市召开典农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现场推进会)

(李光云副市长主持召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问题推进会)

【重点整治】

石嘴山市大武口监察大队配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综合整治办公室、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信局对长胜煤炭加工区进行综合整治。依法查封3家企业,对2家擅自生产的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对1家擅自复产企业的变压器进行了扣押,并对其不苫盖原料煤和产品煤产生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已查封的3家企业制作笔录,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按照整治方案有序推进。

石嘴山市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再次抽调8人充实执法力量,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现已查封扣押20家违法企业,对1家断电后擅自复产的企业变压器进行了扣押,并拟对其不苫盖原料煤和产品煤产生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对已查封的18家企业制作笔录,目前累计查封82家。并派3名监察人员在崇岗煤炭集中区使用无人机试飞进行取证。

【执法大练兵】

太沙交叉执法组:对阳光焦化涉及中央督察下沉反馈问题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配套的脱硫设施、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原料和焦煤全部储存在全封闭料仓,正在安装VOCs收集装置,但厂区内存在焦油气味。对丽珠药业涉及中央环保督察下沉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检查,该企业配套建设的615台废弃吸收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正常运行,新建2套提炼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已建设全封闭储煤仓,并配套粉尘收集治理设施。

河滨交叉执法组:对准备建设的无名小造纸厂进行查封,并要求自行处理厂地现有设备。亘峰嘉能储煤厂未建设全封闭料仓,煤堆未采取有效苫盖措施,厂区及道路脏乱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精细化工产业园交叉执法组:金海沃德非法试生产,涉嫌利用渗坑偷排废水,依法责令立即整改。

(各交叉执法组现场核查工业企业规范化治理情况)

【工作动态】

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对沙湖水质开展排查监测工作;配合精细化工产业园环保所对金海沃德涉嫌非法利用渗坑偷排生产废水开展执法监测。

(对沙湖开展排查监测)(对环境违法企业金海沃德开展执法监测)

【县区进展】

三县(区)分局结合治污治乱治脏”200天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进行扫黑除恶宣传、行业监管和综合治理,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大武口区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企业8家。要求各企业在推进规范化治理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万利煤制品全封闭料仓内喷淋设施已建设完成,3台普煅炉配套的脱硫脱硝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天英活性炭正在进行厂区改造和密闭式物料输送机建设,地面已全部硬化;通亮木业正在进行厂区改造,已建设全封闭料仓,燃煤锅炉已拆除完毕;金熠辉环保科技已完成厂区绿化、硬化工作,已建成封闭式车间和全封闭料仓。存在问题:金熠辉环保科技未按要求进行活化、碳化余热锅炉尾气治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三晋碳素电煅料环保余热利用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导热油锅炉烟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立即整改。

惠农区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企业10家。要求各企业在推进规范化治理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绿宝集团工贸擅自倾倒液态有机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众鑫焱工贸无环评手续擅自生产,生产过程中冲天炉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烟气直排,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对相关设备进行拆除;盛聚料管厂无环评手续,已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依法责令立即整改。

平罗县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企业17家。要求各企业在推进规范化治理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新龙蓝天科技危废转移未发现不良记录。在崇岗煤炭集中区规范化整治指挥部召开近期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各执法人员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处。

(大武口分局查处三晋碳素环境违法问题)(大武口金熠辉环保科技全封闭料仓)

(惠农检查旺昊建材有限公司)(平罗分局在崇岗煤炭集中区召开近期重点工作会议)


石嘴山市治污治乱治脏200天攻坚战工作动态(二)

6月24日上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建国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石嘴山市相关文件精神,强调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传达了自治区2019年环境污染防治第一次调度会议精神,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须不折不扣的推进落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传达了《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督察的通报》,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各县(区)分局要将污染治理工程的安全检查同200天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对沙湖十四个点位开展排查监测,对都斯兔河开展常规监测。

(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监测工作)

【重点整治】

石嘴山市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不断加大企业整治力度,实行动态管理104家,已有68家碳素和活性炭企业开始动工整治。向68家“散乱污”企业下达三清整改通知书,正在清理23家,已清理完毕6家,拆除6家煤泥螺旋设备。

【县区进展】

石嘴山市三县(区)分局结合“治污 治乱 治脏”200天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进行扫黑除恶宣传、行业监管和综合治理,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大武口区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企业5家。要求企业在推进规范化治理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兴盛水利工程公司施工地段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和地面清理;铸峰特殊合金厂区已完成地面硬化和标语设置;中节能新材料厂区地面硬化7200,绿化5000

惠农区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企业9家。要求各企业在推进规范化治理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荣泰生物科技正在建设原料库和成品库,厂区正在进行绿化及美化,要求加快开展VOCs监测工作。存在问题:①凯佳化工原料露天堆存、尾气回收装置存在拖尾现象;②荆鸿生物科技原料和废渣露天堆放。要求以上2家企业加快全封闭料仓,并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③长城建鑫煤业、城隆煤业原煤露天堆存未苫盖,责令2家企业立即对煤堆苫盖到位;④源生生物科技原料未入库、生产车间窗户未关闭,责令立即整改;⑤金润盛科技已停产,正在开展厂区美化、绿化和硬化,物料露天堆存且上下料工段未采取污染防治设施,要求物料全部入库,上下料工段进行全密闭治理。

平罗县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企业29家。要求各企业在推进规范化治理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绿源恒活性炭通往污水处理站明渠存在漏水现象,筛分工段已安装收尘设施,但下料口仍有粉尘无组织排放;②宝骏活性炭1炭化线窑头封闭不严,造成烟气无组织排放;③万盛工贸1台6罐9层普煅炉下料口未安装收尘设施,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增碳剂筛分工段未生产但地面浮尘较大,炭化料仓未全封闭,未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④参进宁宇达新建除尘灰收集处置装置,部分原料露天堆存。已责令以上4家企业限期整改。

  

      

  大武口区铸峰特殊合金规范化治理)(惠农分局  现场检查城隆煤业)

        

(平罗分局检查绿源恒活性炭公司)(参进宁宇达新建除尘灰收集处置装置)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情况

太沙工业园环境监察所现场检查情况  


6月17日,石嘴山市平罗太沙交叉执法组检查发现,宝骏活性炭有限公司1#碳化炉存在冒黑烟现象。据企业负责人说,是因为工人未按规范操作,造成冒黑烟现象。

下午石嘴山市平罗太沙交叉执法组汇同石嘴山平罗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小组对西大滩金地、崇泰、金旗等6家煤炭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宁夏金地煤业有限公司未生产,场地内存煤约15万吨。大部分露天堆放采用防尘网苫盖,少量煤堆未苫盖,已责令该公司负责人立即苫盖,并做好洒水降尘措施。其他几家存在有部分未苫盖,未硬化等问题。宁夏国营前进农场第二砖厂目前未生产,已对道路硬化,并植树绿化。


精细化工基地监察所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6月17日,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交叉执法组对石嘴山市鑫永固砼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存在问题:1、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2、生产原料沙子、碎石露天堆放,生产过程中粉尘无组织逸散,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全密闭原料棚,原料堆场未硬化,洗车台建设不规范。3、该公司未按照规范化治理要求对厂区内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原料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尘降尘,上料口未密闭,未悬挂生态环境治理标语。现场已下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市环责改字【2019】446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对宁夏金海昊越冶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存在问题:1、该公司原料堆场兰炭封闭车间正在建设,兰炭仓内堆存,部分硅石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车间未密闭;2、原料上料口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尘,集尘,上料过程中存在粉尘逸散污染;3、该公司硅铁破碎车间未密闭,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尘、收尘;4、 该公司原料堆场及生产车间脏乱差现象严重,废渣、废铁随意堆存。现场要求该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并按照立案程序进行处罚。

崇岗煤炭集中区环境监察所现场检查情况

石嘴山市平罗县崇岗镇煤炭集中区是上世纪90年代,依托煤炭资源,由煤炭贩运户自发形成的集洗选、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煤炭交易市场。由于煤炭经营企业布局分散、规模小,粗加工,造成了市场无序竞争、污染环境严重等问题。目前煤炭集中区经营区域为15.77平方公里,共有煤炭经营企业(户)570余家,主要产品有精洗煤、碳电极、活性炭等。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平罗县空间规划(报批稿)》要求,结合崇岗煤炭集中区现状,现将原有15.77平方公里经营区压缩成7.14平方公里的规划保留区,区内共有企业342家,其中化工行业1家、活性炭行业13家、型煤行业8家、碳素行业71家、洗煤行业249家。规划保留区外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236家。

石嘴山市平罗县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石嘴山市平罗县成立了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环保整治暨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指挥部和土地环保违法行为查处专案组等,先后对李凤孝、北方煤业、沈洪伟非法收集堆存煤矸石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县检察院已对李凤孝等七人非法占有耕地行为提起公诉,七人取保候审,正在清渣。正在对北方煤业和沈洪伟堆渣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清渣。

二是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29日发布了《关于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散乱污企业及经营户清理整顿事项通告》,对第一批拆迁区关停企业178家,对保留区拆除企业72家,限期拆除,并于近日开始荃签定限期拆除通知书和承诺书。

三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指挥部下设的拆除组对散乱污经营户10家;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向违法企业下达查封扣押48家,按照整改要求对2家动工整改企业解除查封;对一家撕毁封条妨碍公务的企业负责人移交公安行政拘留5天;同时拟对13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长胜煤炭集中区监察所现场检查情况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长胜所配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蓝天保卫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企业规范化治理方案的要求进行以下决定:1.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长胜所执法人员,依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企业规范化治理方案的要求对石嘴山市宏信达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洗煤机走查封扣押程序。2、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蓝天保卫指挥部对该厂区变压器进行拆除。 要求:1.长胜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内无组织堆存无料进行覆盖。 2.要求该厂区对场区内道路进行清扫控制扬尘污染。

河滨工业园监察所现场检查情况

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物料露天堆存部分未苫盖,洒水降尘工作不及时,运输车辆经过道路及物料堆场扬尘严重,现场要求加大洒水频次,加快封闭式料仓建设。焦炉密闭工作正在进行,焦炉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运行正常;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黄河水厂围栏破损,大门未关闭,管理不完善,企业拒绝监察人员进入现场,执法人员拟对其下达《环境监察通知》。宁夏中顺天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部分场地硬化、两个原料仓建设、建设洗车台,要求企业加快进度,完成生产区生活区隔离等规范化治理工作。

红果子、西河桥工业园监察所现场检查情况

石嘴山市宝马兴庆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矿热炉正常生产,配套的除尘设施正在运行,烧结机及除尘设施正在改造;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焦炉正常运行,配套的除尘设施正在运行,新焦炉正在调试期间,检查时运行正常;石嘴山市旺昊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制砖生产线正常运行,配套的脱硫设施正在运行,执法人员采用pH试纸对循环水池进行检测,pH值为11,显碱性,循环水池周围已采用砖硬化。

调查处理“遇见酒吧”风机扰民问题,已责令该酒吧负责人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对风机进行更换并且安装高排设施和油烟净化器。

大武口星海镇、高新区监察所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6月17日交叉执法检查组对宁夏华瑞福炉衬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勘察笔录。存在问题:1、该公司上料为地下输送上料,上料口外露部分原来露头堆放,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2、出料口提升斗未进行封闭,在出料过程中煤粉尘无组织逸散。3、还公司未建设封闭储煤仓、库,所有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4、该公司未按照工业企业规范化治理要求开展规范化治理。

2019年6月17日,石嘴山市大武口星海镇、高新区交叉执法组发现石嘴山市东和顺贸易有限公司在原昌茂祥冶金有限公司废弃厂区内进行硅铁废渣加工。存在问题: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工作要求: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6月17日,石嘴山市大武口星海镇、高新区交叉执法组发现石嘴山市宇源农民专业合作社院内刘钰翔洗渣厂进行检查:1、该洗渣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2、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生产,但有生产迹象,硅锰渣洗选设施基础8座,现已建成投用水洗渣生产设施4套,循环水池2座。3、该硅锰渣洗选厂共堆存硅锰废渣越500吨左右,已洗选硅锰渣约80吨左右,硅锰渣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尘、扬尘措施。4、该厂将洗选后的废弃渣直接平整场地。工作要求: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6月17日,石嘴山市大武口星海镇、高新区交叉执法组发现石嘴山市宇源农民专业合作社院内齐志鹏洗渣厂正在生产:1、该洗渣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并投入生产。2、经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生产,生产原料为不明金属废渣,据现场负责人齐心兴介绍,该原料为电石炉渣,该项目已建成水洗振动筛2套,滚筒筛1套,循环水池1座。3、厂内共堆存电石渣约170吨左右,已洗选电石炉渣30—40吨左右,电石炉渣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尘,扬尘措施。4、该厂电石炉渣洗选厂将洗选后循环水池内的污泥直接排放至厂区西侧未经“三防”处理的坑洼处。5、现场已对不明金属废渣进行取样。

  

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

吴忠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


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为切实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各项反馈任务全面整改到位,吴忠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对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主要对吴忠市各级党委、政府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情况,整改方案落实、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具体进展、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社会广泛关注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照自治区《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及任务清单,逐项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此外还抽查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点转办案件整改销号情况。

通过督查,进一步发现吴忠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短板,为吴忠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今后查处、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环境执法方向。吴忠市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结合2019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严格案件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为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马建涛)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采取环

监管措施 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为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大练兵”活动浓厚氛围,采取四项环境监管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现场执法监察。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不断强化现场监督检查,采取巡回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重点企业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控制企业排污行为。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依法对违法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偷排、直排、屡查屡犯的排污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决不手软。

四是快速出击,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接到举报电话或信访案件,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立即行动赶赴现场,及时准确收集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将案件处理好。(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潘丽华)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加油站

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检查

“坚持从实际出发,融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现场“练兵”权重,增强实战“练兵”。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及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采取抽样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回收装置维护使用情况、操作流程规范化等。

从检查情况看,吴忠市区内中、大型国营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设施运行良好,设备维护台账齐全、管理规范。个别民营加油站存在环保意识不强、设施维护不及时、台账记录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执法人员下发了现场监察记录,要求期限整改,并将开展后督查。

下一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对市区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和油罐车卸油油气回收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吴忠市区以外汽油加油站开展延伸检查,加强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铁力军)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快速查处一起

非法收集废机油案件

2019年5月2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次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现场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

当日上午10:00,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巡警大队通知,在吴忠市利通区黄河路与同心路交汇处,截停一辆拉运废机油和废油桶的小型货车一辆。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在交通管理局巡警的配合下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刘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废机油收集活动。执法人员当场查扣非法收集的废机油24桶,净重3.736吨,针对刘某某非法收集废机油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严肃查处。(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何丹凤)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安全大检查存在的

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

近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对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此次,重点检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排污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等。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要求各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环境安全隐患预防及自查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监管,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何丹凤)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铁腕执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以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各项重点任务目标及日常监管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夜间巡查等行动,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截至目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共检查污染源450余家次,出动监察执法人员900余人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2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罚款人民币458.03万元,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54份、责令环保问题整改通知书18份,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2份、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6份、督办函12份。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104件,均已调查处理完毕,办结率100%。

下一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扎实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是严格落实《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强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结合重点污染源“双随机”制度加大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开展水、气、固危废、在线设备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坚决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和执法能力建设,转变执法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打造一支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勇挑重担,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覃记朵)

固原市执法与技术结合,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529日,针对投诉人反映的“中河乡硝口村一组内中国天然气压缩站(西气东输)设备产生噪声扰民”,固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与环境监测站协作,在涉事单位和投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利用AWA6218B型声级计,对厂界外围9个点位噪声进行了监测,数值均未超标。执法人员现场给投诉当事人宣讲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并告知未超标结论,要求涉事单位加强管理、采取相关措施,作业过程中尽量降低噪声,投诉当事人对事情的处理结果较为满意。

  

发 送: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厅领导